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5-19在网上发布:重庆钢铁-通用起重机备件中标结果。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询单要求
一、标的物描述:
(一)、标的名称:重庆钢铁-通用起重机备件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1、技术质量要求:按买方提出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制造,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2、标准产品请按照代码的型规报价,接受不同厂家的不同型规产品,或是厂家产品的升级替代等原因导致报价为替代型号(如是高效节能产品,同等优先)请注明。替代产品需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或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同时签署型规变更确认单,确认单需由现场相关技术人员签字。 3、货物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以下技术条件变更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 ①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原料或配方变更,且影响到产品内在性能或买方生产使用的; ②生产过程中,发生生产工艺或生产方法或生产场所变化的; ③生产过程中发生现有工装及关键设备进行重新装备或重新调整,或设备停止批量生产达到或超过12个月以后重新启用或生产产线搬迁的。 (四)、验收要求:1、买方在收到货物10个工作日内,由指定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合格证。合格证要求: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2)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3)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买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发生数量异议买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买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依照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按卖方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买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3年。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1、法律条款及有关规定: 1.1本合同系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而订立。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地首选重庆市长寿区。 1.2卖方的产品如有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由卖方自负其责,如对买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1.3在买方厂区内,卖方人员、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合同相关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钢厂区行车路线规定》。在卖方厂区内,卖方应履行对买方人员的属地化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安全教育,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1.4不可抗力: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用电话、传真等将事件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1.5凡由买方支付费用的模具(工装),其所有权属买方所有。 二、资质要求:
(一)、企业性质要求: (二)、体系认证要求:ISO 9001 (三)、企业最近一年年收入要求: (四)、注册资金要求(万元):1000.0000 (五)、其他报名要求:1、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需不低于1000万元,且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专业制造商。 2、非欧冶工业品常规级供应商需提供上传在相关行业同类型产品业绩证明(近三年内的合同、使用证明等);若报名供应商向重庆钢铁提供过类似产品业绩可追溯的,可不上传业绩证明。 3、曾发生重大供应事故、多次出现质量异议或质量异议处理过程中有推诿现象的,取消公开采购报名资格。 4、特殊资质规定: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报名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并能主动提供证明材料。 5、历史报价情况:报名供应商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以上公开采购报价错误或废标,买方原则上可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视情况可停止该供应商三个月在欧冶工业品重庆分公司的报名资格。 6、诚信要求:报名供应商或其主要负责人(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高管)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企业或人员,取消欧冶工业品重庆分公司公开采购的报名资格。 7、供应商保证所供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取消参与欧冶工业品重庆分公司公开采购报价资格。 8、若报名供应商过多,优先通过欧冶工业品批准供应商,选取6家,之后的不再通过。 三、交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重庆长寿区江南镇,欧冶工业重庆分公司库房(电话:(023)68983449)或者买方现场。 (二)、交货期要求:按照实际发送的订单交货期交货。 (三)、其他交付要求:卖方服务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守重庆钢铁各项安全规程。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请报买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合同执行期内有效; 2、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合同执行期内需方实际发出订单为准; 3、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
五、保证金:
(一)、质量保证金:1、非欧冶工业品常规级供应商,买方有权提出保留质量保证金(不低于总货款的10%)。 2、质保金支付:待双方约定的质保期满后,凭用户提供的使用情况说明支付。 (二)、其他保证金:无 六、中标、废标原则:
1、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报价,采用最低总价定标的原则且可进行二次议价。若分项最低价合计与最低总价相差10%以上,原则上选取两家分项最低价中标。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1不符合询价单关于供应商资格、商务、技术等要求的。 2.2参与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并提供有力证据的。 2.3 报价须对整个询价单响应,不能部分报价,如有漏项做废标处理。 2.4采购要求明确规定属于废标的。
七、结算付款:
1、接受通宝(银票)支付方式优先。 2、验票合格7天后支付7个月左右票据。
八、附件下载:
物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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