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宁段、宁泉段)运维工机具(机务、车辆专业)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QGJJ-2021-07),CL04、JW07、JW08、JW10、JW11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推荐排序 |
CL04 |
江西罗兰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 |
武汉大有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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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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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07 |
江西罗兰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 |
武汉铁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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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山外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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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08 |
南昌三联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1 |
江西罗兰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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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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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10 |
江西罗兰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 |
JW11 |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1 |
河南省永威起重机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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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 |
3 |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7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91-87058163
电子邮箱:CRM_WF@163.com
受理投诉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0791-87027068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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