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厂、301厂行车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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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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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00107554063898Y | 重庆黔安起重机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526000元 |
201厂、301厂行车大修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201厂、301厂行车大修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黔安起重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26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65 天(具体根据招标人的生产调度安排进场维修维护)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第二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2560306.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65 天(具体根据招标人的生产调度安排进场维修维护)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永捷兴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28866.00 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65 天(具体根据招标人的生产调度安排进场维修维护)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公示期: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
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