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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2021-05-26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54
       
项目编号 F3206810359000215 项目名称 启东市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内河转运码头工程
标段编号 F3206810359000215002001 标段名称 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内河转运码头一期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    

 

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内河转运码头一期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插入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的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内河转运码头一期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采购人。

2.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地点与招标内容

3.1项目地点: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

3.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南通内河港启东港区吕四作业区内河转运码头一期工程起重机设备采购。

具体包括:1台40.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1台40.5t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设备供货及其相关软件和配套设备(预留实现远程操作和自动化功能所需电控系统接口、硬件安装支架和管线)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散件发运至用户现场、部装、总装、现场调试、试车验收、人员培训、保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按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质量监督和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等伴随服务,以及向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的办理等,直至招标人签发验收证书为止,即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卸船、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3.3计划供货期:约205天;设备发运到现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前,交钥匙验收合格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前(提交交机验收资料且买卖双方签署交机证书时间)。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4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质量保证期:2年。本项目要求整机质保二年,必须提供二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

3.5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保证自本合同设备正式通过验收之日起的二年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选材不当引起设备零件和结构的缺陷或损坏、运行不灵以及出现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并免费为招标方及时进行修理、更换。立即修理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12小时内开始修理更换工作,最迟应在2天内修复完成。供应商若不及时到场维修,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在质保期内,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每次罚一万元。在保修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外,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是货物的主生产商。

4.2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2019 年)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3投标人应已获得ISO9001、14001、OHSAS18001质量管理系列体系认证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管理系列体系认证证书;具有40.5t(或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0.5t(或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能力,且同时具有:

a.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A级,且含安装、修理、改造;

b.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须覆盖40.5t。

4.4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时具有40.5t(或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0.5t(或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设备的国内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械专业)。

4.6拟派项目组成员: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同时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 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  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①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十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②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⑤根据《关于对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通报》(启住建【2021】30号)文件要求,凡是三个月内(截止到2021年6月30号为止)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              

联系人:杨  丹              联系电话:0513-8390225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民乐路万豪花园35幢4楼

联系人:包蕾蕾              电话/传真:0513-83286202

2021年   5  月   25 日

附件:      

技术要求.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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