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浙江: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500,000元)
2021-06-0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37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ZJZHPGF_HW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第2.2、第2.3款规定,招标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后发的补遗书的内容为准。第1号补遗书内容附后: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第1号补遗书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1、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在开标时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在经系统维护单位查明原因并修正开标系统后,再继续开标。2、本项目是电子投标,因电子平台、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原因,投标文件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格式偏差或重复(如“标段标段”和“元元”等)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3、本项目是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以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投标文件组成”为准。投标函中无法填写的内容,可以不填写,如“服务期(或工期)为 天”可以不填写,也可以填写460天代表“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 “5、 (招标人的其他补充说明)。”中填写“交货期”,填写内容为:“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 或“交货期:2022年4月1日前第一批设备(三台龙门吊)整机到港上岸;2022年10月1日前第二批设备(五台龙门吊)整机到港上岸;(如时间延后,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均可。4、本次招标工作已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0.98万元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1标段)、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1标段)的开标顺序(含抽取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值)、评标顺序依次为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1标段)、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8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1标段),上述标段单独抽取系数。请各位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密切关注开标顺序,及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下空白。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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