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主蒸汽隔离阀执行机构吊车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主蒸汽隔离阀执行机构吊车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CNSC-21FQHD010586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5日17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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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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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206,8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罗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2,346,436.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胡翔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进行了评标,共有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龙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及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成都西部泰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名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军汝
电话:021-6159 2074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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