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新建工程(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 |
交易登记号 |
22GC08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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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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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2022年12月21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新建工程(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规划润泽路以南、智成路以西、金井路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建设形式拟采用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规模按 4 万 m³/d 实施,设备按2 万 m³/d 实施,综合楼及配套管网建设(不包含厂外进水管道)。 中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除已完成或已委托)。 中标价(费率):项目管理费154.8960万元(下浮52%)+监理服务费278.0010万元(下浮40%)+建设管理其他费182.7840万元(下浮32%)=615.6810万元 大写:陆佰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壹拾元整。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肖雅 高级工程师(证号:G3300299156) 项目管理负责人:吴晗 高级工程师(证号:G3300299155) 总监理工程师:徐雄文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00180247) 造价咨询负责人:张海芳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号:建[造]07330005135)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 天内到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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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2022年 月 日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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