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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开展第五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保留二百二十二件
2024-08-13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575
       日前,天然资源部发布《天然资源部持续有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天然资源部第五批已废止或许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保留持续有用的规范性文件222件,废止和宣告失效规范性文件92件,触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范、“增存挂钩”机制、跨省域补充犁地等多方面政策规定。
      据了解,天然资源部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整理作业,不断健全完善“实时整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整理作业机制。2019年6月,天然资源部印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了部持续有用的规范性文件357件。2019~2020年,天然资源部又先后发布了四批已废止或许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本年2月,天然资源部发动第五次整理,再次对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体检”,并就11件拟废止和宣告失效的部分联合发布文件书面寻求了国家发展变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5个相关部分意见,最终形成了“两个目录”。
      从此次发布的“两个目录”来看,天然资源部在整理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已及时制发新的文件。比如,《天然资源部关于推动矿藏资源管理变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天然资规〔2019〕7号)已被《天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藏资源管理变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天然资规〔2023〕6号)替代,《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告诉》(国土资规〔2017〕7号)已被《天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告诉》(天然资规〔2023〕1号)替代等。
      天然资源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明,整理规范性文件是全面深化变革、推动法治建造的重要手法。下一步,天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整理机制,及时对行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状况进行评估,并在有用期届满前完成修订和重新发布,保证管理制度有用联接。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整理作业常态化机制,及时更新持续有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和宣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增强部规范性文件的协调性和时效性。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