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指南
收退保证金业务指南
2011-07-0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745
 1.投标人应在招标项目开标前30分钟内到我司财务部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项目开标时间到,我司财务部将终止接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支票、汇票、现金、银行转帐,是否接受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我司财务部将检查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予以接受的向投标人开具收款收据并接收投标保证金;不予接收的将向投标人做出解释。所有投标保证金将统一进帐管理,投标人开出的支票因帐户内金额不足导致不能进帐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将予以废标。
    4.项目定标后,我司工作人员将发放《评标结果通知书》给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持我司财务部原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收据 或由投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的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持 合同副本 和持我司财务部原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收据 或由投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招标文件规定有其它前提条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中标的投标人应交中标服务费的,可以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6.请在每周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前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逢周五我司财务部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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