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北京:煤矿提升机、给煤机等设备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2012-09-0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01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井工煤矿提升机、给煤机等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原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年09月06日09时30分。售标开始时间:2012年08月17日09时00分。售标结束时间:2012年08月24日17时00分。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2年09月24日09时30分,售标开始时间:2012年08月31日09时00分,售标结束时间:2012年09月07日17时00分
变更的包:CSIE12021289-001;CSIE12021289-002;CSIE12021289-003;CSIE12021289-004;CSIE12021289-005;CSIE12021289-006;CSIE12021289-007;CSIE12021289-008;CSIE12021289-009;CSIE12021289-010;CSIE12021289-011
其他内容见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09月04日

附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井工矿提升机、给煤机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井工矿提升机、给煤机等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2021289
3.招标内容:包括下述设备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MA证、以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9-2011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三台(套)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单井原煤年产300万吨以上现代化矿井正在成功使用的证明。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4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证明原件(资质、合同及用户证明)。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康铭大厦四层第四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832室
联系人:叶涛、刘浩
邮编:100011
电话:010-58131172
传真:010-581323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号:345458594966
   招标货物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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