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节能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评审会,鹤壁市鹤淇电厂2×600MW发电机组节能评估报告顺利通过评审。
评审会上,专家对鹤淇电厂项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主要耗能设备、采取的节能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报告书的内容及深度、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研究。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报告书编制格式和深度符合要求,项目选择工艺先进、技术方案可行,能耗水平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据悉,符合节能标准是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国家发改委规定,2010年11月1日起,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