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2013-01-29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5399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七项报名条件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变更为:

二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具备环保专业(烟气)承包三级、环保(脱硫)产品认定证书,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配套脱硫装置供货安装的(疆内)工程业绩,通过运行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六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疆内)三个以上,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项目监理班子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人具备无损探伤射线贰级及以上资质。

尼勒克县供热供排水公司

附原公告:

 

集中供热二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尼勒克县供热供排水公司

二、招标项目: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安装;施工

五、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六、工程概况: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

一标段:锅炉本体;二标段:脱硫;三标段:除尘;四标段:输煤、除渣;五标段:锅炉房土建工程;六标段:一至五标段全过程监理。

七:报名条件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锅炉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报告或开工告知书。

二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证书乙级及以上的设备制造厂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配套脱硫装置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通过运行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三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产品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配套静电除尘器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并出具使用单位证明及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报告或开工告知书,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四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70MW及以上输煤、除渣供货安装的工程业绩,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五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预算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等。

六标段: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师及房屋建筑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以上证件必须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各投标人根据所报标段须具备生产或供应本次招标内容的资质和能力。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拾伍万元整;二、三、四标段:拾万元整;五标段:贰拾万元整;六标段:伍万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西路85号(原农村信用社三楼)

报名截止时间:20131281800时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林?

电话:0999-46223610999-803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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