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1303-T14-0124
1.招标条件
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工程已获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投资[2012]2825号”批准工程概算。项目招标人为浙江鸿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浙江鸿博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
该项目服务范围为观音镇集镇,在该镇彭家湾村一组建设 1500吨/日(预留远期处理能力10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新型生物污水处理工艺(IBR),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水管网采用合流制与分流制相结合的混合排水体制,配套建设一、二级干管6.48公里。核定工程概算为1498万元。
3.招标范围:
3.1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厂外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BL水循环处理工艺及新型生物污水处理工艺(IBR)所有权,或与持有该工艺所有权的单位签订关于该工艺的合作协议(或使用授权许可);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证)。
4) 拟派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近3年施工完成l座1000吨/日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场施工业绩(提交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鄂招投标局[2011]26号)》要求,通过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取得《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验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通过资格证件审查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具体办理要求请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www.hubeibidding.cn)下载《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办理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A08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组成人员的岗位证书。5)、企业近3年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5019室)持6.1所要求内容,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7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907号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杨晶、李一周
电 话:027-87273615
传 真:027-87273623
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1303-T14-0124
1.招标条件
湖北省郧西县观音镇污水处理工程已获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投资[2012]2825号”批准工程概算。项目招标人为浙江鸿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浙江鸿博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
该项目服务范围为观音镇集镇,在该镇彭家湾村一组建设 1500吨/日(预留远期处理能力10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新型生物污水处理工艺(IBR),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水管网采用合流制与分流制相结合的混合排水体制,配套建设一、二级干管6.48公里。核定工程概算为1498万元。
3.招标范围:
3.1污水处理厂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厂外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新型生物污水处理工艺(IBR)所有权,或与持有该工艺所有权的单位签订关于该工艺的合作协议(或使用授权许可);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证)。
4) 拟派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近3年施工完成l座1000吨/日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场施工业绩(提交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鄂招投标局[2011]26号)》要求,通过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取得《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验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通过资格证件审查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具体办理要求请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www.hubeibidding.cn)下载《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办理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A08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组成人员的岗位证书。5)、企业近3年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5019室)持6.1所要求内容,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7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907号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杨晶、李一周
电 话:027-87273615
传 真:027-8727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