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地安置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2287)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地安置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改为:即日起至2013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质疑时限改为2013年3月26日17时止。
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宝山路69号,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85955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林都
日期:2013年3月19日
附原公告:
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地安置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22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地安置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侯发改[2010]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用BT方式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拟采购:22台电梯。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049162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安置地安置房(一期)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内容包括:22台电梯采购、安装及服务。电梯类型及参数另详招标货物一览表)。
2.4.工期要求:接到买方通知后,按通知的供货数量,40日历天内交货并经验收,4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经电梯质监部门验收合格,总工期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为乘客电梯,电梯型式为:曳引式客梯,速度参数须满足《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标明的速度要求);
3.3.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
3.4.代理商(供货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即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不具备安装、售后维保资质的,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3.6.代理商(供货商)参加投标的,允许委托具备3.3条款资质的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在福州设立的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安装、售后维保单位,但应附上代理商的委托书、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7.安装维保单位未被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
3.8.其他投标人合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代理人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邮寄送达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其他
8.1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实若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示及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公示将增加公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宝山路69号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85955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林都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2287投标保证金。
备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