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平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以哈阿发改呈[201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部分政府投资,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RCZB[SG]130325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山镇
2.3规模;哈尔滨市平山镇污水处理工程
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项目建设期限:210日历天(竣工并达到使用标准)。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具有符合本项目相应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符合本项目相应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报名须提供材料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书、造价员证、清欠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不寄售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203号11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51-51901551
2013年3月22日
哈尔滨市平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城区平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部分国家投资,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
建设规模:近期(2020年)3000M3/d,远期(2030)6000M3/d。其中工艺设备安装按近期规模设计,工控间、预处理间、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紫外线消毒间、加药间、办公区的土建及部分管道按远期规模设计,排水管网按远期规模设计。建筑物在一期全部建设完成。
计划工期:210天竣工,并达到使用标准(其中设计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应全部内容并达到使用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且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乙级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203号桃花大厦1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203号桃花大厦11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兆君
电话:0451-5190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