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商用车整车及总成试制工厂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变更公告
一、2013年5月1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变更如下,以此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级别为B、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级别为C。
二、以上内容除外的其余条款执行原招标公告要求。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06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57882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编:130062
联系人:张迪夏玉娟
电话:0431-89694978-8006,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邮箱: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3年5月17日
附原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商用车整车及总成试制工厂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已由一汽集团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货物的基本描述:
(1)设备用途:用于商用车整车及动力总成试制工厂内整车装配、变速箱、发动机等动力总成装配、加工过程的精密零部件、总成以及精密设备的吊装、运输。
(2)工作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35℃、相对湿度:≤85%、工作电源:三相交流电、工作电压:380V±15%,50Hz。
(3)技术规格:额定起重负荷:≥3000KG、吊钩左右极限位置:右侧≤500mm(滑触线侧)、左侧≤300mm。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电动单梁起重机9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1电动单梁起重机Q=3.2TS=14.5mH=6m台6三跨厂房,悬挂式,钢轨型号36a工字钢
2电动单梁起重机Q=3.2TS=13.5mH=6m台2一跨厂房内,悬挂式,钢轨型号36a工字钢
3电动单梁起重机Q=3.2TS=16.5mH=6m台1桥式,轨道型号38kg/m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供货期:评标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货物运送至招标人现场、七个半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终验收。
2.5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近年(2009年-2013年间)应具有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通用桥式起重机级别为B、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级别为C。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5日9时00分,地点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06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7882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张迪、夏玉娟
联系电话:0431-89694978-8006,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