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补遗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010年以来产品在广西市场的拥有数量至少达到20台以上
原公告
附原公告:
受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69J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1楼2117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9日下午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科园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86805250307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10日下午17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1楼211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工
电话:0771-5816750
传真:0771-5816595
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