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公告补遗一
2013-07-1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66
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公告补遗一
1、投标商家资格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叁亿元以上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厂(商)家(原件备查)
2、投标时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期延长至2013年7月11日上午10时。
4、投标保证金为:5000.00元
附原公告
受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空作业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69J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1楼2117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19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开户名: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建行科园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86805250307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22日下午17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1楼211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制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3日上午9时。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火炬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71-5816750
传真:0771-5816595
南宁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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