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LSZC-ZB2013-07号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公告
兹对LSZC-ZB2013-07号南京市溧水区公共实训基地机床设备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一、把招标文件第2页:
“7、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变更为:“7、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二、把招标文件第39页:
“四.3付款方式:设备到学校后,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合同款的90%,最后10%的合同款为质保款,按第一年2%,第二年4%,第三年4%的方式支付。”
变更为:“设备到学校后付合同款的80%,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10%,最后10%的合同款为质保款,按第一年2%,第二年4%,第三年4%的方式支付。”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5日
原公告
LSZC-ZB2013-07号南京市溧水区公共实训基地机床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校(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京市溧水区公共实训基地机床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13-07
2、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公共实训基地机床设备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包,投标人按包投标。
第一包:数控机床、车床等
第二包:电加工机床
4、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4.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确认无误后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稿,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8月3日(每天上班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元捌万元整(8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9、标前答疑会:视情况组织。
10、投标前投标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勘察现场。
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军
电话:025-57428006、13952080206
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人:梁国才
电话(传真):(025)56221942
邮政编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行号:314301008506)
帐号:3201240221010000000332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