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13年9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时间规定根据开标时间的延期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原公告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已由大发改招核【2013】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
2.3规模: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新建管网约3310米,总投资约534万元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资料为准
2.8标段划分:益阳市大通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一期)分为三个标段,本次对一标段进行招标【施工范围:大通湖大道经枫杨路至五一路北,管网长度约1044.76米(其中压力管网约450米),五一大道北经银海路至污水处理厂,管网长度约910.98米,自排渠改造段至五一路主排渠,管网长度约780米(其中DN500双壁波纹管463米,DN600双壁波纹管317米),人行道板的破除和修缮以及过涵、过渠建设工程等】,总投资约5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大通湖区财政局项目办(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五一路邮政银行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身份证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报名后原件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万豪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87431079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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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6073759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益阳项目部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299号汇源大酒店7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007370066、0731-85135397
传真:0737-2266185
邮箱:908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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