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锡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锡市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塔吊进行隐患排查。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在用塔吊的检验情况。
目前,检查12家施工单位,有4家施工单位使用的12台塔吊未经检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要求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未检设备,限期报检,并向使用单位负责人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关于未经检验使用设备的有关规定,对不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单位、塔吊作业人员的设备使用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的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