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防汛抢险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3年9月23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防汛抢险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竞争-0006-1)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根据采购人意见,对第一包大型移动电源抢险抽水泵车(预算价:507万元)延期采购,第一包预审时间从即日起暂停,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10日
附原公告
招标内容: 呼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防汛抢险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呼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防汛抢险专用设备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竞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防汛抢险专用设备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竞争-0006-1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3]89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第一包,大型移动电源抢险抽水泵车,预算价:507万元
第二包,13吨随车起重吊车(黄色),预算价:108万元
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竞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竞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4: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地址:新城区丁香路2号)。
资格预审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竞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报名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竞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第一包5万元、第二包1万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6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竞标文件不予退还。响应文件必须在2013年10月12日14:30时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一)谈判时间:2013年10月12日14:30时
(二)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3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0471)4669336(0471)466939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采购人:呼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国清
电话:13848103979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