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高空作业车项目废标公告
2013-10-11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011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高空作业车项目废标的公告

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地址:海口市文华路3

联系方式:0898-68532493

集中采购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898-68723985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

项目编号:HKGP2013-83-2

采购内容:高空作业车1辆(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欢迎缩短时间。

三、开标时间:2013109

四、项目采购公告时间:2013916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预算:45万元

七、采购失败原因:因该项目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采购失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话:(08986872281868723989

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海口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1011

附原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高空作业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

2、项目编号:HKGP2013-83-2

3、采购预算:45万元

4、采购数量:1

5、交货地点: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欢迎缩短时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工信部公告、3C认证及环保总局发布的环保公告;

2.2所投产品必须在《车辆购置税免征目录》中;

2.3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非生产厂商投标适用);

2.4须出具所投产品2008年至今在使用过程中未造成人身安全伤亡事故的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传真件均可,资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3916日至20139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请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5、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供应商的单位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6、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7、没有在本中心进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以收款凭证为准)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四、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3924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1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4600100383605300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七、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海口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898-6853089568531286;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8664542;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6828098;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785817;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322662)。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地址:海口市文华路3

联系人:吴国雄

电话:0898-68532493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话:0898-6872281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退还投标保证金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琨

电话:0898-68723978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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