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结果公告
2013-10-26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792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

 

结果公告

(第一次)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于 20131025日 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 询价 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

 

(二)项目编号:CG13-00-1506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个品目,本次采购 1 个品目。

 

二、采购结果

 

本次采购 1 个品目。其中:废标 1 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品目

采购结果

废标原因

001

废标

无供应商投标

三、说明

 

其他事项请向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

 

      人:汪洪

 

        话: ;024-2310813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人:黄卓

 

        话:024-22896626

 

二〇一三年十〇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

 

采购公告

(第一次)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 询价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

 

(二)项目编号:CG13-00-1506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个品目,本次采购 1 个品目。

 

1 .采购内容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采购内容

完成时间

完成地点

质量保证期

工程质量要求

00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设施维护租用起重设备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日内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12个月

 

2 .商务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商务要求

00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其他要求

品目

品目名称

品目类别

联合体投标

兼投兼中

资格后审

报价形式

001

服务类——其他服务

C99

不接受

不允许

不允许

金额

4 .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 支付方式 支付到投标账户。

品目

支付序号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

1

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的全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

90.0%

采购人国库授权支付

2

质量保证期满,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

10.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

其他条件

001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shenya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公布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供应商方能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入库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enyang.gov.cn/)免费下载。

 

五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10-25 10:0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十四楼

 

3.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

 

      人:汪洪

 

        话:024-23108135 1590406452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人:黄卓

 

        话:024-22896626

 

二〇一三年十〇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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