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防汛钢闸板、水政监察及勘察设计业务用房项目电动葫芦及其配件安装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及自筹 。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防汛钢闸板、水政监察及勘察设计业务用房项目电动葫芦及其配件安装施工招标;
2.2工程建设征地地点:群里新区西三环路与友谊西路交叉口;
2.3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检验、报竣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4总投资:约52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 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具有招标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授权代理商;
3.2 制造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②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3代理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代理商需具备由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投标代理授权书;
②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③代理商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提供制造商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4 同一设备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6月 5日至 6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3 时30 分至 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
联 系 人: 赵传义
电 话: 0451-84681846
日期: 2013 年 6 月 5日
哈尔滨市防汛钢闸板、水政监察及勘察设计业务用房项目电动葫芦及其配件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此公告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