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通用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更正公告(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2013-11-18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1091

通用门式起重机招标采购更正公告(二次)

招标更正公告13-383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1121日组织招标采购。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6、配件、附件要求:2)、要求轻型普通货车为出厂时的配置和配件,并附带完整技术资料。

本条删除,不再纳入招标文件。

特此更正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31115

附原公告:

招标二次公告 13-383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1121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1 通用门式起重机 MG50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包头西站货场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一)、门式起重机的标准与规范

门式起重机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以下标准:

1)、《铁路货场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TB1357-1992);

2)、《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

3)、《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985);

4)、《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1983);

5)、《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GB/T14407-1993);

6)、《铁路货场桥式、门式起重机防风制动装置技术条件》(TB1428-1990);

7)、《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

8)、《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10

(二)、技术要求:

1)、用途:用于铁路货场长大笨重货物的火车、汽车装卸、堆码作

业。

2)、结构型式:双箱梁U型结构。

3)、工作级别:整机A6 起升M6 大车M6 小车M6

(三)、主要技术参数:

1)、起重量:50吨。

2)、跨度:大车轨距30米,小车轨距10米。

3)、起升高度:吊钩下12.5米。

4)、悬臂长:11米,有效悬臂长度7.5米。

5)、起升速度:满载时10M/min,空载时20M/min

6)、大车速度:满载时55M/min,空载时100M/min

7)、小车速度:满载时65M/min,空载时90M/min

8)、大车最大轮压≤350KN

9)、供电电源:380V 50Hz 三相四线(线间距350mm)

(四)、主要性能要求:

1)、司机室视野良好,采用防寒型,双层玻璃并便于清洁,地板加装隔热及绝缘材料。司机室安装冷暖(品牌)空调、电暖器。

2)、具有超载报警、重量显示功能。

3)、起重机大车、小车、起升机构,采用变频无级调速(各机构变频器单控)。具有防起重下坠(防溜钩)功能,不堵转、不溜钩、无操作延时。起升机构采用闭环矢量控制方式重载时为恒转矩控制、轻载时为恒功率控制,其余机构的变频调速控制系统可采用开环控制的方式。

4)、大车与起升机构、小车与起升机构应能同时运行。

5)、起重机的状态信息管理系统能对各机构状态、故障、进行检测、报警和自动记录。司机室内触摸屏提供人机对话界面,并具备可靠运行状态、故障自动提醒功能。

6)、大车、小车主动、从动轮各半。

7)、大车、小车传动机构处须设置供检查维修作业用的空间。

8)、大车、小车、起升各机构须分别设置限位器、减速预限位器及极限限位器。

9)、无线对讲系统:操作司机用扬声器与地面,地面用无线电与司机对讲。

10)、门吊支腿处设声光报警装置。

(五)、安全要求:

1)、起升机构:超速报警保护;超负荷(高可靠超载限制器)、升降预限位、终点限位的检测与保护;高度检测与螺旋限位器保护;机械制动器失效检测与保护。

2)、具有槛梁保护装置,防止小车出悬臂时起吊重物撞击走行梁。

3)、各机构的欠压、过压、过载、过电流、短路、过转矩、过热、缺相等检测与保护。

4)、各机构之间连锁的检测与保护。

5)、门吊上所装设的灯具须防震、节能、耐用,照明良好。

6)、运行机构预减速限位、极限位的检测与保护。

7)、护梯、拦杆、走台等都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起重机安全检测的要求。主梁防护栏杆内外双层。

8)、必须具有高可靠度的大小车防风系统,紧急防风制动装置(采用电力液压防风铁木楔制动器)、地锚、顶轨器、风速报警装置等。

9)、制动器、主令控制器的断路、短路、非零位的检测与保护。

10)、端梁设小车检修安全平台,方便检修作业。

11)、其他必须满足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对起重机安全检测的各项要求。

(六)、主要材料、部件要求:

1)、起重机钢结构钢板:整车采用Q345D钢板(中厚板),材料要有质量保证书及出厂检验合格证。

2)、电机:采用名优电机厂变频电机。

3)、减速机:起升机构减速机采用中硬齿面,运行机构减速机采用硬齿面,采用名优减速机厂产品。

4)、变频系统:采用名优企业产品,变频器调速各机构独立控制。

5)、电缆:小车供电采用名优电缆厂产品,其他部分采用船用系列电缆。

6)、液压制动器:采用名优制动器厂最新产品。

7)、联动控制台:采用名优控制电器厂最新产品。

8)、电器间配立式空调器(满足环境工作温度条件:+50-30℃电器的正常使用)。

9)、油漆:整机外表选用桔红色磁漆,涂漆工艺按《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10)、对讲系统采用名优企业电子有限公司产品。

11)、安装可靠防撞报警装置。

(七)、 技术服务与培训:

1)、供货方的责任包括从设计、制造、安装到整套设备交付后的正常使用。

2)、需方派技术人员到生产厂进行设计联络或监造,供货方应向其提供一切必要方便条件,以便保证需方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包括技术解答等有关涉及产品的所有问题。

3)、供货方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供方制造厂或设备安装现场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培训包括维修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其中变频器基本工作原理、故障处理、参数的调整、故障检测等内容作为重点培训(培训不少于40课时),(技术培训的地点、期限、人数、费用由供方提出建议及报价,价格列入总价进行评估)。

(八)、供方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制造工艺要求):

1)、钢结构钢板预先要作平整、除锈、预涂无机锌底漆处理,钢板拼接后要重复平整处理。

2)、钢结构焊接严格按照规范执行,采用二氧化碳气体自动保护焊。

3)、所有电缆、电线放线中间不得有接头。线头作永久性标识。

4)、露天的行程、限位开关须采用绝缘良好的产品。

5)、大、小车走行轮踏面、制动鼓表面热处理后的硬度、深度符合国标、部颁标准规范要求。

6)、大、小车各走行轮间轴线,在设计和制造上必须保证平行度要求。小车、大车台车组必须在工厂预装并测试其位置的几何精度。

7)、所有构件不允许存在手工氧割而不进行处理的现象,做到构件无锐边。

8)、在驾驶室显眼处有整机主要性能的铭牌,各操纵手杆、按钮标明方向和用途的标牌,信号灯、指示器、仪表都要有表明作用的永久性铭牌。

(九)、产品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国家、铁道部有关(专业)标准、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和检验,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的,确保产品质量。

2)、供方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的性能。

3)、设备经安装、调试、试运转完毕后,供方应通知需方进行验收,需方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安排人员现场验收。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设备由需方接管,负责处理。(在此以前由供方负责保管。)

4)、分批次到达现场的设备零部件等,由供方负责验收和保管。需方有权对分批次到达现场的设备零部件进行抽检、检验。

5)、设备质量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布的设备鉴定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6)、设备缺陷须在投入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需方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意见,供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后果完全负责,并由此承担全部费用。

7)、供方所提供所有产品材料、零配件、电气设备、电缆电线等均应保证是正牌产品,有合格证,否则需方可随时更换,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质量要求:

1)、门式起重机锻、焊、机械加工、装配等按Q/ZB7173Q/ZB7473Q/ZB7673执行。

2)、门式起重机的主要零部件应使用下列材料制造:吊钩、吊钩横梁、吊钩侧板、吊钩螺母的材料应使用与钢结构同等质量材料制造。

3)、起重机卷筒、滑轮、车轮平衡梁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钢结构同一牌号性能钢材制造。

4)、车轮采用不低于GB979-76ZG55Ⅱ。铸钢件应进行退火处理。

5)、起重机各制动轮的材料应使用不低于ZG340-640材料性能制造,表面热处理后,其硬度应不低于HRC50、深2mm处硬度不低于HRC40

6)、起重机配套件应符合以下规定;车轮不低于GB4628、缓冲器不低于GB6164、制动器不低于GB6333、钢丝绳不低于GB8918、电动机不低于JB3230标准。

7)、起重机钢结构焊接焊条性能不低于GB5117GB5118、焊丝应符合GB10854标准。

8)、起重机钢结构焊接接头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985-986GB10854标准。

9)、起重机钢结构焊缝不得有裂纹、孔穴、夹杂、未熔合、未焊透、形状缺陷等各种缺陷。

10)、门式起重机的主要尺寸允差应不低于TB/1357-79列表1中的标准规定。

11)、吊钩的材料、型式、质量和检验方法等均应符合GB10051的规定。门式起重机滑动轴承及轴承座、联轴器、制动论等标准部件均按重型机械行业标准执行。轴承按Q/ZB8082-73Q/ZB86-73执行,轴承座按Q/ZB8992-73执行,联轴器按Q/ZB104105Q/ZB11012473Q/ZB213-74执行。

12)、对吊钩的质量要求:起重量大于50吨门式起重机对吊钩的质量要求同炉号、同吨位、同炉热处理的一批吊钩其硬度、机械性能均应做实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结果应符合TB1357-79中表2的规定。吊钩装配后应能保证钩子本身绕水平轴和垂直轴转动灵活。

13)、门式起重机对减速器的质量要求;①、减速器齿轮制造精度应不低于JB179-60中级8-8-7-Dc。②、减速器机体、机盖均应经时效处理,以消除内应力。③、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灵活、无漏油、渗油和异常噪音。④、制动轮安装后径向圆跳动;制动轮直径125250mm时,不超过100μm,制动轮直径250500mm时,不超过120μm

14)、门式起重机对车轮的质量要求:①、车轮踏面直径公差不低于GB159-59规定的d6,装配后车轮基准端面的端跳不得大于0.1mm。②、成品车轮工作面硬度为HB350400,最小淬硬层深度为20mm,最小淬硬层深度处硬度不低于HB300。③、成品车轮工作面不得有裂纹等??用手灵活转动,不得有卡住现象。⑤、大车车轮应同时与轨面接触。

15)、门式起重机对卷筒的质量要求;卷筒切出槽后,各处壁厚,均不得小于名义厚度。不得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或有损外观的气孔、疏松、夹渣等缺陷。卷筒螺旋槽底径差不得超过TB/T135792表中的规定。卷筒未注加工表面粗糙度应为Ra=125μm,配合圆的圆柱度为该孔公差带之半,同轴度和端面圆跳动不低于GB1184中的8级,螺旋槽径向圆跳动不超过公称尺寸的千分之一。压板用螺孔必须完整,螺纹不得有破碎、裂纹等缺陷。加工部位应涂以抗腐蚀的防锈油,外露不加工部位应喷涂防锈漆。

16)、门式起重机影响安全的所有转动部分均应加安全罩。

(十一)、配件、附件要求:

1)、 整车工作照明须安装防震型高可靠节能新型照明灯(应采用海洋王品牌,小车底部4500W,大车主梁两侧各5500W,)照明度满足作业要求,更换方便。

2)、配笔记本电脑1台(变频器输入、修改、检测程序,联想品牌)

3)、上下梯安装位置(支腿外侧)便于司机、检修人员上下,应能防止吊起重物碰撞。

4)、上滑线集电器检修位置应与司机室通道连接,方便检修作业,集电器平台应有足够强度。

5)、司机室、电气室和电器设备的进出线孔,线管和线槽的进出口,均应有防止雨水进入与滞留的措施。

6)、交付使用方的竣工产品,必须配有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设计总图、易损配件图、电器原理图接线图、外购件和标准价目录、安装记录、安装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材质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2、辅助性能要求:工作级别要求:整机A6,起升M6,大车M6,小车M6

3、质量保证要求: 1)、 供货方售出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商品,并附有各种合法的手续以及厂家随机附带的说明书等。出售的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一律由卖方承担法律责任。2)、保证采购方所购到设备为全新原装产品,同时满足产品使用性能、规格要求。3)、设备具有较高稳定性。4)、供方所提供产品材料、零配件、电气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保证是正牌产品,附合格证。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为用户培训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使其能达到独立的维修、调试、操作水平。2)、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机械、电器故障、厂家接到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 3)、对投入使用的设备用户实行终身负责制,终身免费提供技术咨询。4)、一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制造厂家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 1)、由供货方负责车辆的运输、安装、调试,并注意所有过程中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货商负责。2)、供货方提供现场操作、维修维护的专业培训。

6、配件、附件要求: 1)、售后服务单位应保证配件充足、以备随时更换。2)、要求轻型普通货车为出厂时的配置和配件,并附带完整技术资料。

7、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

8、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经供货方提供现场操作,确认质量性能、运行使用符合要求后,支付全部货款。

9、验收方式: 采购方验收小组在供货方送货、安装、调试后,依据《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对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投标方必须是生产厂,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3 11201130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31121830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新华广场东南,维多利购物中心北华夏银行西侧首府广场小额贷款1号写字楼12层)

地点咨询联系人:李铁霞,联系电话:0471-2831087 13948194606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3347178090联系人: 郭福成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2638传真:同电话 联系人:贾赋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2247108。联系人:许文婷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招标文件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2214023

七、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 2242638,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标段号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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