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焚烧中心炉渣起重机,汽机房、循环水泵房和垃圾吊检修起重机设备采购废标公告
2014-02-1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103

项目编号:DH-2014-0107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炉渣起重机,汽机房、循环水泵房和垃圾吊检修起重机设备采购

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956207-8004

招标公告日期:2014116

废标原因: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联系人:张志鹏

传真:64956207-801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212

 

附原公告

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炉渣起重机,汽机房、循环水泵房和垃圾吊检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炉渣起重机,汽机房、循环水泵房和垃圾吊检修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炉渣起重机,汽机房、循环水泵房和垃圾吊检修

起重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H-2014-0107

三、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经销商(代理商)持制造

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9)、所投制造厂商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10)、投标人须具有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业绩(25吨(含)以上电动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116日~2014122

每天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212日上午0930

开标时间:2014212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制造厂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复印件、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业绩一份复印件(25吨(含)以上电动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

的唯一授权书、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业绩一份复印件(25吨(含)以上电动液压抓斗桥式起重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志鹏

电话:010-64956207-8004

传真:010-64956207-8011

邮箱: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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