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村厂区L911(二)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呷村厂区L911(二)钢结构工程已由白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白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玉县麻邛乡。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厂房7287.4㎡,扩建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3 计划工期: 109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至报名当日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资金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件、证明并须提供近一年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卡。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应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作为评标的依据。近年至少完成2个海拔3800米以上的钢结构(业绩证明需在报名时提供立项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打印件、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履约评价情况、留有项目业主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任项目经理于 2014 年2 月 19 日至2014年 2 月 2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如任缺一项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3 月 12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办事处清江中路52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52号西街洋楼四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邬先生
电 话: 028-87343131-806
传 真: 028-87343131-80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邮 编:/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28-87774687、15228879469
传 真:028-87774686-801
呷村厂区L911(二)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呷村厂区L911(二)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呷村厂区L911(二)钢结构工程已由白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白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玉县麻邛乡。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厂房7287.4㎡,扩建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3 计划工期: 10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8月1日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企业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至报名当日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资金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件、证明并须提供近一年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卡。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应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作为评标的依据。整个踏勘过程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损失、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近年至少完成2个海拔3000米以上的钢结构(业绩证明需在报名时提供立项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打印件、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履约评价情况、留有项目业主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任项目经理于 2014 年2 月 19 日至2014年 2 月 2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如任缺一项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3 月 12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办事处清江中路52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52号西街洋楼四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邬先生
电 话: 028-87343131-806
传 真: 028-87343131-80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2楼
邮 编:/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28-87774687、15228879469
传 真:028-877746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