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黄冈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黄冈市将按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借鉴武汉、黄石、襄阳、宜昌等地的作法,黄冈市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和塔吊防碰撞系统,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系数,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一律实行“一体化”管理,对非备案预选“一体化”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停止使用。
市住建委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领会“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精神。黄冈市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工作。
为防止“僧多粥少”而形成恶性竞争、降低服务质量的情况出现,黄冈市将对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采取备案预选制度。凡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必须到当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住建委将根据省住建厅定期发布的“一体化”企业名录和市区现状,公开选取5-7家“一体化”企业作为市管建设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备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