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TC-2014-013K(2013闽财购计[0789]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起重机采购项目
3、投标截标时间2014年4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4年4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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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
2014年3月20日
附原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TC-2014-013K(2013闽财购计[20130789]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起重机采购项目
3、预审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24 日 09:00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4 年 2 月 24 日 09:00 (北京时间)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受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JTC-2014-013K 2、项目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起重机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6台起重机(工作级别A4),交钥匙工程(含轨道、滑线、承轨梁、取证),具体详见附表1货物需求一览表。 4、项目预算金额:合同包最高采购限价为117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诺能够足额提供符合本文件所述的货物和服务,且具备有效的招标货物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招标货物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最高采购限价,包括品目号预算金额、合同包预算金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和地点: 1、申领时间: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21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申领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50元,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用,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预审公告期:2014年2月12 日 至2013年 2月21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1、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2014年2月24日 08:30 -09:00止(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内将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送达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若认为本文件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和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八、采购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屏东路9#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爱玲 联系电话:0591-87856752 九、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38104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591-87538104 保证金确认联系电话:0591-87538104 传真:0591-87538104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账号:118060100100084053 附表1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 设备名称 额定起重量(吨) 跨距(米)轨顶高度(米)数量(台) 起吊速度 快速/慢速(米/分)大车最高速度(米/分) 小车最高速度(米/分) 轨道长度(米) 一、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一期工程(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单梁起重机 2 7.8 10 1 6/2 30 20 51 2 单梁起重机 5 7.8 10 1 6/2 30 20 59.2 3 单梁起重机 5 16.8 10.5 1 6/2 30 20 25.4 二、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位于福清市江阴镇) 4 单梁起重机 5 17.05 10.5 1 6/2 30 20 66 5 单梁起重机 3 11.7 9.8 1 6/2 30 20 22 6 单梁起重机 3 11.7 9.8 1 6/2 30 20 25.5 三、钢制承轨梁(用于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一期工程) 材料 型号 长度(米) 数量(段) 钢制承轨梁 5#楼 GDL9-2B 8.4 4 GDL9-2Z 7.2 2 GDL9-2Z 8.4 4 GDL9-2Z 9.6 2 GDL9-4B 8.4 4 GDL9-4Z 9.6 2 GDL9-4Z 7.2 2 GDL9-4Z 8.4 6 6#楼 GDL9-2B 8.4 4 GDL9-2Z 8.4 2 要求: 1、钢制承轨梁构件编号及选用方法见国标图集03SG520-1总说明。 2、钢吊车梁GDL9-2B(Z)截面尺寸详国标图集03SG520-1第10页 "表7"。 3、钢吊车梁与柱之间的连接板详见安装节点图(国标图集03SG520-1第20页~第25页).连接板的数量为每根吊车梁两块。 4、吊车车挡按国标图集03SG520-1总说明第1.9条的说明选用。 说明 1、6台起重机起吊速度全部采用双速,小车运行采用单速,大车运行采用变频调速。工作级别为A4,操纵方式为遥控器+备用手操,大车导电采用安全滑触线。 2、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一期工程所采购行车按设计要求采用钢制承轨梁,该承轨梁由供方按提供并安装,计入投标报总价中。 3、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所采购行车按设计要求,承轨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浇筑,该承轨梁由采购方负责施工。 备注:1、本表所列技术参数为设计参数,需投标人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确认,如有出入,由投标人提出异议,采购人确认。 2、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总承包方的配合费,承轨梁的材料、制作、油漆、运输和安装费用及包含轨道(型号P24)、轨道安装附件、大车安全滑触线材料以及运输和安装的费用。设备安装时,现场主体建筑已经建设完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合理的吊装方案。漏报,未报均视为默认已包含了此部分费用,设计变更及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调整。 3、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 3个月之内交货至供货地点,20个日历日之内安装调试完毕、 1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终验收。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研基地一期工程中序号为3的起重机可能需要提前安装,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尽量缩短生产与安装工期。安装调试工期超过5个日历日的,投标人应当随标书提供详细的工期计划。 5、交货地点: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一期工程工地现场(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工地现场(位于福清市江阴镇)。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2014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