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马迹塘水电厂位于桃江县马迹塘镇大塘坪村资水干流上,于1976年动工兴建,1983年三台机相继投产发电,是我国第一座低水头贯流式机组水电厂。3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从奥地利引进,单机容量为18.5MW,总装机容量为55.5MW,设计年发电量2.76亿kWh,多年实际平均发电量为2.3亿kWh左右。
电厂现有的400V及10kV配电装置因年限较久,存在严重的老化情况,故在本期对全厂400V系统及部分10kV系统设备进行更换。
马迹塘电厂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境内。厂区距长常高速约75km,距桃江县城约41km,益阳至桃江为高等级公路,桃江至电厂为三级公路,207国道从坝顶穿过。工程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五凌公司计划于2014年9月前对马迹塘水电厂400V及10k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目前五凌公司马迹塘水电厂400V及10k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五凌公司马迹塘水电厂400V及10k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设备采购承包单位。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马迹塘水电厂400V及10k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1、400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主要包括:低压断路器柜(400V)8面、低压馈电柜(400V)11面、汇控柜1面、400V低压配电箱11面、电力电缆8860米。
2、10kV配电系统部分设备主要包括:10kV断路器柜3面、10kV设备柜1面。
投标人必须对以上所有设备进行投标。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公共项资格要求:
i.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如同意外商投标则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ii.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设计、制造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具备在过去5年中为水电站工程生产供货5套以上类似设备,并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
iii.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iv.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v.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vi.加工设备:
1.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vii.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viii.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ix.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b)专项技术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1)近3年具有单个10kV开关柜合同供货数量达20面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国家或行业权威部门出具的10kV开关柜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2)近3年具有单个0.4kV开关柜合同供货数量达40面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0.4kV开关柜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须外购设备必须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营体或代理商投标。
五、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设备代理商
(4)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工期要求
合同所有设备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供货至马迹塘水电厂工地。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
(3)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传真、邮箱号码:。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上午9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4年4月15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话:0731-85893338
传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帐号:4300176706105000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