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广西: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
2014-03-28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744
 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宁武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宁武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GSZB-2014006)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为2014489:00时,现修改为20144119:00时,开标地点更改为:南宁市葛村路23号福彩宾馆八楼会议室。 

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原定为201446日至47日,现修改为201449日至10日。 

三、因本项目与武鸣县那打水电站、暮定水电站、西江水电站、明秀水电站、板暮水电站为同一天开标,评标顺序在开标会上通过抽签确定。在某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如其在其他项目亦参与投标,且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的管理人员有重复,则该投标人所参与投标的其他项目不再进行评审。 

四、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3187760元。 

五、本工程参考成本价为:2837106元。 

六、请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通知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下载(工程量清单请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gecc.com)重要通知栏下载),如不来领取,视为已在网上收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 

联系人:韦爱新 

电 话:13517615871 

传 真:0771-6032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斌 

电 话:0771-5709741 

传 真:0771-5709719 

招标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 

2014327

附原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宁武水电站已由南宁市水利局以“南水水管[2012]6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水利厅和南宁市水利局分别以“桂水规计[2013]75号”文、“南水规计[2013]13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招标人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43号,现对该项目的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鸣县宁武水电站位于武鸣县宁武镇旧圩附近,距武鸣县城约7km。本次宁武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对厂区绿化和亮化、对电站厂房进行维修和重新装修;更换2台水轮机转轮和主轴;更换2台水轮发电机定子线圈、转子线圈;更换调速器、励磁装置;更换厂内桥式起重机、更换厂用系统、升压变电设备和微机保护系统等设备,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为:2×7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99.25kW?h。 

2.2工程建设地点:武鸣县宁武镇旧圩。 

2.3建设规模:小型水电站。 

2.4招标编号:GSZB-2014006。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415日,完工日期为2015331日,计划工期350日(日历日)。 

2.6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宁武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建筑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调速器、励磁装置、厂用电系统等设备的采购、拆除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拆除的设备为业主方所有,投资约340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至少有1个单机容量700kW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317日至3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发售人姓名:吕斌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标书售出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4324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打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基[2011]24号)要求项目经理最多能同时承揽同一个县(市、区)4座水库的施工业务,但项目经理要在每座水库各委托1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负责该水库现场管理,负责人不能代替项目经理的工作。在所负责的项目完工验收后,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委托的负责人要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并附上职称证书,且项目经理委托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31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489:00时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宁武镇旧圩 

邮编:530200 

联系人:韦爱新 

电话:13517615871 

传真:0771-6032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771-5709741 

传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gecc@ggecc.com 

招标人:武鸣县宁武防洪调水管理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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