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天津:220kV输变电工程招标延期公告
2014-04-1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823

报建编号:1222204020140108

招标备案号:12002014043010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监理[2014]0405(延1)

延期原因:一期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场220kV输变电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4]1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资金为26569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正平电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场220kV变电站工程,工程规模:1560平方米;类型:变电站;电压等级:220kV;建设地点:武清区东蒲洼街;结构:框架;建筑物等级:二级。

2.2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东蒲洼街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高场220kV变电站工程依据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规范、规定,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的原则。服务范围:勘察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勘察阶段2014年05月15日至2014年07月30日,保修阶段2016年1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

2.4工期要求:2014年11月30日至2016年0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电力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0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4月15日至2014年0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钱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安戈

电话:24404296

传真:2440429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正平电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兆广(印鉴)

办公地址: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307室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冯丹

电话:24404080

传真:24404080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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