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40吨防爆行车及电动葫芦采购信息
编号:TLFNY-2014-022
项目名称:1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
委托人: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切割液项目,经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宁发改能源[2013])334号文件批准开展工作,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面向社会邀请40吨防爆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供货单位。具有LNG行业相关业绩的合格制造商均可参加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1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
2)工程地址:宁夏盐池县高沙窝工业集中区
3)工程规模:100×104Nm3/d天然气液化
4)总投资:约4亿人民币
5)质量要求:符合美国API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对受邀人要求
受邀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2)受邀人的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内承担过3个以上类似项目;
4)在受邀人业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5)其他合适的要求(如流动资金、制造检验设备等);
三、受邀人工作范围
一台40吨防爆行车,二台5吨电动葫芦.
见技术规格书及行车及葫芦数据表(合格制造商向业主索要)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00号
(3)报名须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4)也可以电子版报名。
五、委托人
名称: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98-5号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传真:0951-5016878
联系人:叶国峰(商务)15609581111
张怀远(技术)15008608159
邮箱:天利丰公司nxtlfny@163.com
张怀远zhy8691@163.com
六、文件份数
受邀人除递交一套正本投标文件外,还应同时递交二套副本及同样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另:
1、电子文档用U盘储存(标书电子文档概不退还)单独密封;
2、报价单,单独密封,但分项报价表均体现在正、副标书中;
七、文件的递交地点
受邀人应将文件递交至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八、截止期
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采购评定方法
综合评估法
1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40吨防爆行车及电动葫芦采购信息【变更】
公告变更
公司临时调整,将文件递交截止期截止时间变更为2014年5月20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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