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1#~2#泊位门座式起重机及后方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15-SY029)
1. 招标条件
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0]3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广西平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平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已由桂发改交通[2010]34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1#~2#泊位门座式起重机及后方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位于平南县武林镇浔江右岸,下距武林镇约2km。项目新建3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和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5个泊位水工结构均按3000吨级预留),设计年吞吐量260万吨,设计年吞吐能力278万吨。
2.2招标范围
1套45t-25m 门座式起重机、1套45t-4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采购与安装。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2.3 合同包划分
本次招标的门座式起重机及后方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采购与安装分为2个合同包。其中,№HW1合同包标的是1#-2#泊位的1套45t-2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HW2合同包标的是后方堆场的1套45t-4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以内,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
(1)45t-25m 门座式起重机的交货地点在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1#~2#泊位作业平台上;
(2)45t-40m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交货地点在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后方堆场工地现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家;
4.2对№HW1合同包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门座式起重机 45t-25m〈吊具下〉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式起重机安装施工A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对№HW2合同包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45t-40m 〈吊具下〉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座式起重机安装施工A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该质量体系应用或适用于本项目设备制造及服务。
4.5同类业绩:对№HW1合同包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之后,具有独立制造并已交付使用的45t-25m(及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的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的供货合同及用户证明。对№HW2合同包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之后,具有独立制造并已交付使用的和45t-40m(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的供货合同及用户证明。
4.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2个会计年度(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7提供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执行合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真实情况。在投标中,投标人不真实填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所有未决诉讼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10%。
4.8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0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11 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12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投标,只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4.13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2个合同包投标,且允许中2个合同包。
5. 评标方法
5.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兴趣的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13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上班日,下同)到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合同包数量不作限制,参加2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合同包投标数量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13款规定。
6.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平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平南县龚州大道(平南县司法局大楼三层)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75-782060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3室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卢向宁
电 话:0771-2115873
传 真: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0771-2115619
2015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招标编号:HG2015-SY029)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1#~2#泊位门座式起重机及后方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20150513.doc
贵港港平南港区武林作业区二期工程1#~2#泊位门座式起重机及后方堆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第6条招标文件获取”补充以下内容:
“6.3购买招标文件缴款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6.4投标人经办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6.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5559142。”
除上述补充,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平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招标公告补遗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