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货运企业车用尾板政策诉求获批
2015-05-2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087

物流企业反映强烈,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推进的两项政策诉求取得积极进展。5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车用起重尾板加装与使用技术要求》(JT/T 962-2015),为在用车辆加装尾板提供了技术标准支持。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以上两项工作是2014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重点推进工作,也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多年来积极呼吁、不断沟通、寻求共识的重要诉求。

2013年4月,多地出现货运车辆因后装尾板被处以重罚的现象,多家物流企业准备就此联名上访。中物联接到会员单位反映后,于4月22日,联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在京召开货运车辆后装尾板使用情况座谈会,并在行业内展开摸底调查,汇总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中物联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提交《关于解决货运车辆后装尾板问题的政策建议》。之后,委托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开始相关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2014年7月14日,中物联提出的相关建议和标准初稿,被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列入限期解决的两个具体问题之一。

会议之后,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做出了“关于车用起重尾板标准”制定工作的相关部署,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于2014年8月底正式启动了该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之后,标准起草小组经过多轮调研修改论证,于同年11月10日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在这个过程中,我会参与了相关工作,并参加了标准终审会,代表行业对标准提出了修改建议。此次标准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尾板新技术装备在行业内的推广应用,也为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反映企业诉求增强了信心。

近年来,快递市场取得了快速增长,按照《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从2013年开始,在每年初组织的《关于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调查》中,快递企业反映设立分支机构存在申请时间过长问题。2014年7月14日,我会参与制定《关于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时间过长问题的说明》,被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列入限期解决的两个具体问题之一。会后,国家邮政局会后采取了相关措施,简化申报手续、优化申报流程,取得积极成效。此次通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是回应行业发展诉求的必要之举,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5月底,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5年第二次办公室会议即将召开,中物联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行业情况、归纳问题清单,积极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新的政策建议,并跟踪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因此,中物联也希望会员单位及物流企业继续反映制约物流行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共同营造适宜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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