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甘肃:高空作业车招标变更公告
2015-06-26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031

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财政厅以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14]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100%,招标人为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第一批)

2.2招标编号: 0748-1540CA2004DJ/01-06、09-14

2.3招标规模: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部分车辆

2.4标段划分:

标段1:飞机服务设备(清水车、污水车、旅客登机梯带雨棚)

标段2:飞行服务设备(助航灯光巡视维护车、多功能驱鸟车、声波驱鸟仪、巡场车、导航台巡视检查车)

标段3:旅客摆渡车

标段4:航空运输服务设备(移动式散装行李装载机、3T货物拖斗、集装箱标准托盘车)

标段5:货检X光机及配件、旅检X光机及配件、货物辊道机

标段6:行李牵引车

标段9:重型泡沫车

标段10:其他特种车辆及设备(多功能挖掘机、压路机、15W贝壳机、气象振筒气压仪)

标段11:高空作业车

标段12:收割一体割草机

标段13:消防、急救器材

标段14:气源车

2.5交货地点: 兰州中川机场、敦煌、嘉峪关、庆阳、金昌、张掖

2.6交货期:按照相关标段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标段1、3、5、6、9、11、14中,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0(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标段1、3、4、6、14要求:拟供国产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通告公布的合格机场设备。拟供进口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标段2要求:拟供货物多功能驱鸟车、声波驱鸟仪2012年1月至今应具备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标段 9、11要求:拟供货物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并承诺交货时提供所供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标段 11要求:拟供货物须具有改装车辆证书。

标段5要求拟供货物必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拟供民航专用相关货物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须至少具有三个国内民用机场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3.7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应提供最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2015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2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民航通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如适用,代理商提供)、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6 月 23 日至2015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钟彩华,电话:010-8438477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 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空港商务酒店(西稍门店)二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 编:100125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010-84384735

传 真:010-84384739

电 子 邮 件:wangpeng@casc.com.cn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626679362
 

附原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财政厅以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14]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100%,招标人为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第一批)

2.2招标编号: 0748-1540CA2004DJ/01-06、09-14

2.3招标规模:甘肃机场集团2014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地方机场建设项目部分车辆

2.4标段划分:

标段1:飞机服务设备(清水车、污水车、旅客登机梯带雨棚)

标段2:飞行服务设备(助航灯光巡视维护车、多功能驱鸟车、声波驱鸟仪、巡场车、导航台巡视检查车)

标段3:旅客摆渡车

标段4:航空运输服务设备(移动式散装行李装载机、3T货物拖斗、集装箱标准托盘车、)

标段5:货检X光机及配件、旅检X光机及配件、货物辊道机

标段6:行李牵引车

标段9:重型泡沫车

标段10:其他特种车辆及设备(多功能挖掘机、压路机、15W贝壳机、气象振筒气压仪)

标段11:高空作业车

标段12:收割一体割草机

标段13:消防、急救器材

标段14:气源车

2.5交货地点: 兰州中川机场、敦煌、嘉峪关、庆阳、金昌、张掖

2.6交 货 期:按照相关标段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标段1、3、5、6、9、11、14中,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0(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标段1、3、4、6、14要求:拟供国产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通告公布的合格机场设备。拟供进口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标段2要求:拟供货物多功能驱鸟车、声波驱鸟仪2012年1月至今应具备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标段 9要求:拟供货物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并承诺交货时提供所供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标段10、11、12要求拟供相关货物必须须提供拟投标车辆装载平台的合格证及国家发改委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目录)批准的定型产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标段5要求拟供货物必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拟供民航专用相关货物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须至少具有三个国内民用机场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3.7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应提供最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2015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2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民航通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如适用,代理商提供)、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年 6 月 23 日至2015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8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钟彩华,电话:010-8438477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 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空港商务酒店(西稍门店)二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 编:100125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010-84384735

传 真:010-84384739

电 子 邮 件:wangpeng@casc.com.cn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62667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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