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8日电 5月下旬到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也进行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区和部门还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整改通知剑指五类问题
根据记者前期跟随督查组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总体看,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态度坚决、思路清晰、积极作为。但督查同时也发现,影响政策落地生根的“中梗阻”现象仍比较突出:一些部门对中央部署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不能制定接地气的实施细则,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一些部门缺乏深入一线的调研,对重大政策措施“最后一公里”的实际效果心中没数;一些部门和地方在落实重大政策部署时,囿于局部利益,相互推诿扯皮。
整改通知在充分肯定各地区、各部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明确指出了贯彻落实不力的五类问题。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胸怀全局、主动作为、改革创新、不畏困难、讲求实效,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中还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也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和工作不作为等极个别现象。
整改通知强调,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执行、项目投资的落地和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更有个别问题和现象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了财经纪律,积聚了经济风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必须认真纠正,严肃整改。
整改事项涉及28个地方和部门
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共有26项,其中21项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19个省(区、市),5项涉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9个部门,包括土地闲置、财政资金沉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网络提速降费、药品审评审批等多个方面。
在用地方面,督查发现,多个地方存在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期年平均供应量的28.6%,有的地方达30.5%。
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督查发现,有的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缓慢,今年前4个月综合支出进度仅为23.3%;有的地方财政沉淀资金数额较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多,安排分散;有的地方还存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督查发现,有的省份今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不足30%,与全国平均工作进度相比偏低。
在一些具体项目方面,督查发现,有的项目从2012年批准立项并进行初步设计,直到2014年才批准施工图设计,截至督查时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尚未开工;有的项目2010年12月就下达项目资金,截至2015年5月份项目尚未建成,且存在大量闲置资金。
尤为严重的是,督查发现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有的地方,以虚假文件取得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有的地方虚报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
把整改落实进行到底
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挽回问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据了解,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整改方案要在2015年8月15日前报国务院,并按照明确的目标和时限,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务院。
整改通知强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布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既要抓紧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以整改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据了解,在整改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将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所在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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