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变更
河北:随车起重运输车及自卸车采购招标变更公告
2015-08-24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1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所需随车起重运输车及自卸车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所需随车起重运输车及自卸车采购。

2.2采购内容:01包随车起重运输车2台;02包自卸车1台。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五十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供货及维保。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公司)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公司)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招标人只接受一份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

3.3制造商具有3C认证证书。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代理商提供);C. 3C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D. 法人证明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9日上午9:30时,投标地点为秦港物资供应中心二楼会议室(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付九号院内付一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付九号院内付一号

联系人:李忠锋

联系电话:0335-30937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12房间

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

联系电话:0335-3691525

手 机:13933691895、13833541788

传 真:0335-3608511

邮 编:066000

电子邮件:hxzb0335@163.com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所需随车起重运输车及自卸车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变更内容: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15年8月28日下午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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