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孵化园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 JYZC-2015096 )作如下变更:
1 .采购清单中电动葫芦起升高度调整为 9 米 ,招标文件中小行车运行速度、起升速度以及电动葫芦的起升速度是参考数据,生产厂家可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设计考虑,但所用设备必须是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2 .起重机级别及启动方式按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减速机必须是泰隆或优于泰隆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
4 .附件材料的钢板使用部位及厚度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说明。
5 .轨道规格厂家自行设计,但必须≥ 24# 。
6 .电气设备中的电子元件采用西门子、德力西或优于此品牌以上产品。
特别说明 :由于同一企业多人报名,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只针对生产厂家,不接受任何生产厂家以外无生产、安装、维修改造能力的销售公司或分公司的投标文件,最终以生产企业的原件为准。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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