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第三、六、七资源热力电厂渣吊、汽机吊及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而招标失败。现招标人依法对本项目组织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编号:0612-1540T2570247。
2.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三、六、七资源热力电厂渣吊、汽机吊及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为人民币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对各厂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厂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1.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使用厂区 |
数量 (套) |
最高限价 (总价)万 |
1 |
渣吊、汽机吊及检修用起重设备 |
广州市第三资源热力电厂 |
按用户需求书 |
640 |
2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 |
按用户需求书 |
320 |
|
3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 |
按用户需求书 |
200 |
|
合计 |
按用户需求书 |
1160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若有缺漏项,则缺漏项的报价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评标时具体根据评标办法中价格评审的相关原则进行调整,若中标,则该缺漏项的费用自行消化,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对各厂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厂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5.2. 实施时间:待合同签订时确定;
5.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6.2. 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投标人;
6.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整治调查的单位报名;
6.4. 投标人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得到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厂商相关有效授权;
6.5.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有制造商、分公司、代理商等多个投标人报名,则按照制造商、分公司、代理商的顺序依次接受报名和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则分公司投标无效、其授权无效;分公司参与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若同一品牌有多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只接受第一个报名的授权代理商的投标申请。(现场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标书费发票时间为准)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1)。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7.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3日。
8.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10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递交时间:2015年11月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13.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2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4. 答疑澄清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5.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李工 |
招标人联系人:陶工 |
电话:020-83548187、83543314 |
电话:020-87684298 |
传真:020-83548187 |
传真:020-87685838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省科技图书馆 |
邮编:510060 |
邮编:510540 |
标书费及保证金汇款帐号信息:
招标文件费帐户:
户 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 号:3602000109000326441
注:用途(或备注):0612-1540T2570247 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3602000129201708838
注:用途(或备注):0612-1540T2570247 投标保证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广州市第三、六、七资源热力电厂渣吊、汽机吊及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变更】
广州市第三、六、七资源热力电厂渣吊、汽机吊及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12-1540T2570247)原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第4条内容原为“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为人民币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修改为“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为人民币116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