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2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1T/44M)设备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2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1T/44M)设备监理项目已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_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概况:
本项目设备为2台41T/44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交货地点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31、32泊位。2台41T/44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适用于装卸第四代集装箱船,装载箱量达16列箱位,外伸距44米的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设备供应商供货范围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整机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检测、试验、单项和整机验收及技术服务(即交钥匙工程)。
招标范围内的2台41T/44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总费用约6100万元。
②、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2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1T/44M)设备施工监理。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包含设备工厂驻厂监造、现场卸船、安装调试、最终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监理内容包括对合同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合同项内工程各方关系。监理人应负责完成《水运工程监理监理规范》、或《设备工程监理规范》所规定的应由监理人完成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③、监理服务期:
设备供货期为10个月(现场具体监理时间为工厂下料到设备正式验交),以及缺陷责任 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②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设备监理乙级或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具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设备工程监理经历和业绩,提供近五年港口大型装卸设备监理业绩,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④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⑤提供2014年财务报告。
(2)本项目对人员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a、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水运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b、近5年(2010年至今)内应具有港口大型装卸设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c、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d、年龄不大于60周岁。
②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a、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b、年龄不大于60周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民生路628号7楼持单位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
联 系 人:徐艳山
电 话:137754877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民生路628号8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801601606
2015年9月25日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2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1T/44M)设备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变更】
本次变更仅开标时间变更:由2015年10月28日9:30变更到2015年10月30日9:30,开标地点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其他均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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