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所需下列设备及有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 招标内容: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专用码头工程210#、211#泊位工程:
(1)25t-30m门座式起重机,2台;
(2)40t-30m门座式起重机,2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大楼会议室。
5. 兹定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大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人民币账号: 3350 5603 7575
联系人: 阎冬、齐枫
电话: 010-62688240,010-62688385
传真: 010-62688250
邮件: yandc@sinosteel.com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1万吨码头门座式起重机招标公告【变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所需下列设备及有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 招标内容: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专用码头工程210#、211#泊位工程:
(1)25t-30m门座式起重机,2台;
(2)40t-30m门座式起重机,2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型、同规格或以上产品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的供货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大楼会议室。
5. 兹定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大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人民币账号: 3350 5603 7575
联系人: 阎冬、齐枫
电话: 010-62688240,010-62688385
传真: 010-62688250
邮件: yandc@sino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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