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业主四川长江工程起重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国机重工西南(泸州)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起重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贴牌生产;本次招标只接受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1、招标编号:ZB-1562081/03
2、招标内容:采购43台起重设备(含单梁吊、双梁吊及半门式起重机),包括安装、调试和取证。
3、工期:75天。
4、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泰安镇国机重工西南(泸州)产业园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具备所投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贴牌生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通用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通用门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A级)》,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5.3具备国家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起重机械),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5.4具有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设备相同规格产品的检验报告。
5.5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以上。
5.6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由最终用户签署的验收证明)。
5.7 近三年累计销售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
5.8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过失,无被投诉记录。
6.招标文件购买相关:
6.1售价:600元/份(标书为电子版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邮寄费);标书购买账户银行信息:
公司名称: 中设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35191
汇入地:北京市
汇款后将银行回单扫描发至本邮箱,同时注明所要购买设备名称、投标人全称、邮箱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6.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电子版文件自行删除,不得将我方资料复制及转让给第三方。由于投标人将招标人的资料擅自复制或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 12月 0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8. 定于2015 年 12月 03日9:30时(北京时间),在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10层会议室 公开开标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 马潇滨
电 话: 86-10-63448251
传 真: 010-63448255
电子邮件: maxb@mail.cmec.com
电动单(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及半门吊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各投标人,
根据业主要求,现将开标时间推迟至12月8日上午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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