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起重机设备公开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社会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设备使用单位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 起重机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15A128K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济宁三号煤矿选煤厂现场指定地点。
招标货物的范围: 起重机设备,数量5台。包括MG55/10t-45m各悬5m双主梁龙门起重(一台);LH10T-18.5米(一台);CD1-15T/9M(一台);CD1-10T/60m(一台);CD1-10T/30m(一台)(若此处或技术规格书中设备型号描述不规范,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型号)。报价须包含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交工、验收、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及办理证件和保修(并含备品备件和安装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等全部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 MG55/10t-45m各悬5m双主梁龙门起重: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LH10T-18.5米: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CD1-15T/9M、CD1-10T/60m、CD1-10T/30m: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交货方式: 地面交货。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含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提供);
3、如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要有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采购项目唯一合法真实有效的授权函,如代理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函是虚假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标处理。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不少于五台套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
9、资质检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必须的、有效资质证书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生产资质证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5年11月23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5年11月27日 18:00
4、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1、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收款单位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行号302461037602)
账 号:7376010182600065014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宁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联 系 人: 郭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莹 15853715977
联系电话: 0537-5391672-864
传 真: 0537-5305989
邮 箱: sdsdzxxy@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起重机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范围原为:起重机设备,数量5台。包括MG55/10t-45m各悬5m双主梁龙门起重(一台);LH10T-18.5米(一台);CD1-15T/9M(一台);CD1-10T/60m(一台);CD1-10T/30m(一台)(若此处或技术规格书中设备型号描述不规范,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型号)。报价须包含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交工、验收、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及办理证件和保修(并含备品备件和安装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等全部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现变更为:起重机设备,数量5台。包括MG55/10t-45m各悬5m双主梁龙门起重(一台);LH10T-18.5米(一台);矿用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15T/9M(一台);CD1-10T/60m(一台);CD1-10T/30m(一台) (若此处或技术规格书中设备型号描述不规范,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型号)。报价须包含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交工、验收、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及办理证件和保修(并含备品备件和安装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等全部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变更为:2015-11-26 08:00 - 2015-11-30 18:00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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