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50吨汽车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RCFS-15326-4E
2.2本招标项目名称:50吨汽车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南沙厂区
2.4计划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20日,且中标方所提供产品生产日期最早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日期前3个月。
2.5招标范围:1台50吨汽车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培训、取证,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的完整性的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
3)投标人近二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50吨及以上汽车起重机供货业绩;
4)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认定证书3c证书;
5)其他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流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3)代理商需取得所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并提供3.1中的1-4项制造商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4 日至2015年 12 月 18 日,每日09:00-17:00时,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1 月 06 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北京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前台电话:010-68036977)。(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0-81891712-2015
传 真:020-818092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100861
联 系 人:孙燕 吴晓莉
电 话:010-59518932
传 真:010-59518902
电 子 邮 件:a59518932@163.com
2015年12月14日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50吨汽车起重机设备采购变更公告【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4 日至2015年 12 月 18 日,每日09:00-17:00时,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现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每日09:00-17:00时,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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