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简要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6-02-2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540CSIE5925/03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汽车起重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岩心钻机 | 2套 | 详见第八章 | |
2 | 挖掘机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
3 | 汽车起重机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
4 | 柴油发电机组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营商。
2)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授权函;
3) *投标人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09000(或相当标准)质量认证体系;
4) *提供所承担过同型号产品不小于10台的供货业绩,并能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款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5-10-23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5-31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并签署开标记录。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并签署开标记录。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4层
联系人:夏庆宇
联系方式:010-573361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方式:010-58131121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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