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2年至201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开标时提供年检合格符合项目要求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2年至201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单位若为生产厂家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审查,投标单位若为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单位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特别提醒:开标时提供年检合格符合项目要求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具体要求提供外其他材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原招标文件:
10、投标书的组成(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开标一览表明细
(4)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专利证书、荣誉证书
b、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 a、b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
10、投标书的组成(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开标一览表明细
(4)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c、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注: a、b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c、按具体要求提供证件审查。
原招标文件:
16.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壹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现变更为:
16.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正三副,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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