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
招标编号: CFHI-SH-2016-07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一重集团大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委托,对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甘发改备【2011】42号)备案确认,建设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双梁桥式起重机500/100、300/75T、200/50T、100/20T、50/10T等总计19台;
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有意愿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交货地点: 一重集团大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前盐村)
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天之内(含安装、调试)。其中6台车:C1跨1台100T、C2跨1台200T、C3跨1台200T、C4跨1台200T、C5跨1台300T、C6跨1台500T应于150天内完成。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对应标段投标报价的1%且不得高于对应标段投标报价的2%,为避免递交保证金的过程泄露投标报价,请投标人在规定的价格区间内自行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的制造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投标人自行生产(设计、制造、检验检测、安装及调试等)的设备;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直接制造厂家参加投标;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覆盖全部投标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投标人应是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国内知名企业;且有对应最大吨位起重设备的制造资质、能力和制造业绩(附合同);
5.3业绩与服务机构:
5.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与招标设备(最大规格)相近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
5.3.2 提供上述设备销售业绩表及合同,表中应列出设备的规格型号、制造年份、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提供以上表示投标设备在这些用户单位中使用完好的证明书、用户在技术和工艺方面的评价等书面内容;
5.3.3 投标人有在中国境内(或填写成东北地区)有专门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5.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七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报名时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6、报名要求:
6.1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5.2条款要求的证书原件;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④与本项目要求相近设备业绩合同原件等;⑤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⑥以上材料原件及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6.2原件可由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信息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件替代;原件在报名现场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即可返还。
6.3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6.4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5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6 报名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6.7本项目不接受除本项目报名要求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报名。
7、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报名资料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三楼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五一广场广电中心北门西行100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电子版的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须另付邮资2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从招标方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8、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3日 (北京时间)9:00-9:30整。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2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街2-5号)。
9、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6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9:30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2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重集团大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棉花岛路1-1号
联系人:王汝彪
电话: 0411-39539170
传真: 0411-39539170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联系人:王晓鹏、李向荣
电 话:0411-88898522、88898515
传 真:0411-88898500(须再发电子邮件至m88898515@163.com确认)
E-mail:m88898515@163.com
注: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电子邮件至邮箱m88898515@163.com联络,邮件标题格式为招标项目编号、事由(举例:报名咨询),邮件内容须包含发件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事由详情、具体要求等。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后发出的书面公告变更通知为准。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竭诚欢迎中国境内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招标变更
项目名称: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项目
项目编号:CFHI-SH-2016-07
发布日期:2016-11-23
参加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项目投标的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标段,副本四份/标段,电子版本一份/标段。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分标段,则按标段独立装订成册,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并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标记,单独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
现澄清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本一份。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报价、商务、技术等部分不分标段装订成一册,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并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标记,单独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
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