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关总署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准予设立翔福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通知》(署加函〔2016〕589号),批准福建翔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翔福保税物流中心(B)型。
翔福保税物流中心位于长乐漳港,应在一年内建设完成并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方可投入运营。届时将开展与国际接轨的具有保税物流功能的保税仓储、报关报检、出口退税等一站式物流配套服务,不仅可以为电商、贸易企业提供便利,还能产生集聚效应,推进福州新区物流事业的发展。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根据《2015—2017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规划》,安排我省建设3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除翔福和已建成的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外,我省还在推进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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